**可以减缓吗?**制度福利来了
注意!今年国家知识产权ju又发一波福利!
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减缓制度,申请人或**权人符合**费用减缓的条件更改为以下条件:
(1)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(年6万元)的个人;
(2)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;
(3)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;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**权人的,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。
根据《**收费减缴办法》的规定,专利申请人或者**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**收费:
(1)申请费(不包括公布印刷费、申请附加费);
(2)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;
(3)年费(自授予**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);
(4)复审费。
专利申请*如何,能否包*?
几乎每位申请人都会问“我的**如何,*怎样,高不高?”,*五成、七成、九成,其实**审查较终只有两种结果,通过或者不通过。
**审查是由国家知识产权ju的审查员进行审查,审查该**是否符合**三性(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)而做出决定,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ju印发。而不是由代理机构审查出结果,所以不可能做到包*书。
专利申请*高不高?主要是评估自身**的技术水平:**业内是否已有同技术产品?是否为现有技术简单合并?是否为惯常设计?这点专利申请人更清楚。其次,则是**代理的能力,是否能提出较好建议,明明技术内容不符合实用**的保护内容而建议做实用?**文稿阐述不清?
我们都知道**分为三种,发明**、实用新型**和外观设计**,相对发明而言,实用和外观审查技术水平不是很高,故申请难度也有所减低。
专利申请可以减缓吗?**制度福利来了
2018年6月20日《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**收费的公告(*272号)》涉及到以下几项内容的均可免征或减缴:
(1)停征**收费(国内部分)中的**登记费、公告印刷费、著录事项变更费(**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),PCT(《**合作条约》)专利申请收费(国际阶段部分)中的传送费。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(含)前的上述费用,应按现行规定缴纳。
(2)对符合《**收费减缴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78号)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**权人,**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,延长至10年内。对于2018年7月31日(含)前已准予减缴的**,作如下处理: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,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*10年;处于授权当年起7-9年的,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;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,不再减缴年费。
(3)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,在di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(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)主动申请撤回的,可以请求退还50%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。